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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

发表时间:2018-12-14

为进一步严明纪律,强化警示作用,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,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:

溪口镇觉庵村党支部书记李朝强、村主任段生富、村文书贺中兵及村委委员兰建华等4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。20152月,溪口镇觉庵村党支部书记李朝强、村主任段生富、村文书贺中兵及村委委员兰建华等4人在已领取每月定额误工补贴的情况下,违规再次以“2014年参与计划生育、森林防火、地质灾害巡察工作”的名义,滥发误工补贴。其中,李朝强领取4140元,段生富领取4080元,贺中兵领取4020元,兰建华领取4080元,4人共计违规领取误工补贴16320元。20181119日,李朝强、段生富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贺中兵、兰建华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违规领取款物已追缴。

禄市镇初中原党支部书记、校长曾善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。201771日,禄市镇初中原党支部书记、校长曾善义组织召开禄市镇初中党支部庆“七一”座谈会,会后,曾善义同参会人员一起在华蓥市清溪路过江鱼餐馆用餐,其中烟酒花费246元。201777日,曾善义同意将该笔费用246元在学校用公款报销。2018127日,曾善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,违纪款物已全部退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