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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蓥市纪委:活用“四种形态”  强化监督执纪

发表时间:2017-02-14

华蓥市纪委在纪律审查工作过程中,灵活运用四种形态这把执纪标尺,及时转变监督执纪方式,辩证处理第一种形态和后三种形态的关系,实现了监督执纪效果的全面提升。

抓牢第一种形态,遏制后三种形态增量。在当前监督执纪新形势下,市纪委的工作方向需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,从抓大放小转向抓早抓小,让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成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常态。充分发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载体作用,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、制度化的途径,拧紧思想总开关,把好制度总阀门,及时纠正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保障后三种形态处理对象依次递减。2016年以来,共对23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函询,诫勉谈话12人次,书面检查8人次,通报批评5人次。

强化后三种形态,提升第一种形态效果。筑牢警示告诫、党纪轻处分、重处分和职务调整三道纪律防线,夯实第一种形态基础作用同时,决不放松后三种形态;面对歪风邪气要敢于亮剑,全力查处贪污腐败,保持执纪审查工作力度不减,节奏不变,对违纪违法案件严查快办,快审快结,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审查周期;坚持拔烂树、治病树、正歪树,让后三种形态都通上电,倒逼第一种形态切实发挥教育警示作用。2016年以来,华蓥市纪委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83件,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人,移送司法机关5人。(尹尧  杨洪野)